您当前的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文船小学校内课后托管第三方管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qszb001 | 发布时间: 2019-06-27 | 365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落实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黄埔区教育局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定位及家长托管需求,为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为更好地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有所长,对第三方管理机构进驻校内课后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与此次甄选。

一、项目编号:GZQS2019011JYZC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文船小学校内课后托管第三方管理机构遴选项目

三、项目内容:正常上课日下午放学后普通托管及特色活动课程。正常上课日下午学生放学后至18:00实施普通托管、特色活动课程两类学生根据自己需求选择。普通托管主要负责看护学生自习、做作业。特色活动课程主要根据学生年龄段及个性化发展需求,开展各项体育、艺术、科技及其他活动,学生根据自身需求报名参与。服务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准入基本条件

校内课后托管第三方管理机构参加招标,应具备《黄埔区校内课后托管引入第三方机构指导意见》(后简称《指导意见》)的准入要求:

(1)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培训项目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机构,且须在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年以上、近2年年审合格、无违法记录。其中,民办非企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通过市级或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评估。

(2)准入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多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聘任的专职、兼职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专项教练资格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教授资格资格证书。

(4)准入机构在学校开展的相关兴趣活动项目,须在本机构的经营许可范围内,不得超范围经营。须配齐配足课后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和管理。

(5)服从学校的管理,自觉执行学校的管理规范;

(6)配合学校按照区的操作流程操作,缴交不低于50万的风险准备金;

(7)承诺不会利用学校作为宣传阵地,开展校外增值服务;

(8)承诺若在学校组织的管理综合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低于80%,将自动与学校终止托管服务。

六、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668号之二现象工场1010房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9:30—10:00,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文船小学三楼会议室(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26号)

(5)开标时间:2019年7月5日10:00。

(6)报名递交资料如下:

①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培训项目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机构,且须在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年以上、近2年年审合格、无违法记录。其中,民办非企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通过市级或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评估(提供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编制报名文件,一式两份,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文船小学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26号

采购人联系人:廖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320834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668号之二现象工场1010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893649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传真:020-38936492

广州市黄埔区文船小学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