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现对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大门及围墙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价。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大门及围墙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8620911108、8227853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8936492/1356012727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沙边街1号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校内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大门及围墙改造工程,施工内容主要是:大门及围墙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图纸。
【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发包价:399930.48元。
工期:25日历天,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五、评标办法:下浮率平均值法。
六、招标公告时间、地点
1、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投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668号之二现象工场1010房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1日下午14:00-14:30
3、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下午14: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668号之二现象工场1010房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企业的聘任文件(聘书),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7、现场勘察证明文件。
八、因本施工位置具有特殊性,加上工期紧张等原因,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施工单位充分了解本工程需求,以充分了解现场状况、位置、建筑材料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并加盖印章一份(采购人留档)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往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沙边街1号横沙小学)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须取得以采购人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才能参与本项目报名,并在投标时将现场勘察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杨主任,电话:18620911108、82278535。
九、本工程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本项目招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p.gov.cn/)、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体育局)http://www.hp.gov.cn/hp/jyjxwjd/zwzt_list.shtml】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按第七条1—7项要求提交投标报名合格条件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并加盖单位公章。